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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至21日上海市科委召开上海市创新资金实施十周年总结暨2010年工作研讨会。会议总结了上海市创新资金实施十周年来工作情况,介绍了2010年上海市创新资金工作思路。会上宣读了上海市创新资金实施十周年表彰决定,部分区县科委做了开展创新资金工作的经验介绍,市科委总工程师陈杰和有关处室领导到会并做了讲话。各区县科委对如何做好2010年创新资金工作进行了研讨交流。虹口区科委有幸成为上海市创新资金实施十周年先进单位受到了表彰,区科委主任乐子幸被评为上海市创新资金实施十周年先进个人,虹口区科委还在会上介绍了开展创新资金工作的经验。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政府通过拨款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投入等方式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对我国产业和产品结构整体优化,扩大内需,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带动和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快速的发展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创新基金是一种引导性资金,通过吸引企业、科技创业投资机构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投资,逐步建立起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新型投资机制。上海市于2000年出台了《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对上海市创新资金设立的目的、支持对象、立项原则、支持方式等都进行了明确。为了与国家和上海市创新基(资)金政策相配套,虹口区政府设立了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的创新开发活动,近年来该资金的使用政策在不断修订完善,资金规模也在逐步加大。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国家和地方创新资金的引领下,科技创新力度不断加大,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得到了增强,一大批中小型科技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经过对我区创新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的统计,十年来我区共有49个项目获得国家创新基金立项,国家资助金额为3444万元;有124个项目获得上海市创新资金立项,市资助金额为1971万元,区级匹配资助额达到2069万元。按照创新资金项目一般执行期为2年计算,07年前立项的创新资金项目现在应执行完毕并进行验收,根据统计07年以前(含07年)我区创新基(资)金立项总数为90项,通过验收(包括验收合格和基本合格)78项,合格率为87﹪。
从我区近年来创新资金项目的申报和立项情况来看,企业开展创新活动的积极性非常高。07年我区科技企业申请创新资金项目数为28项,经市科委组织专家评审,结合实际考察情况,最终确定市区联动项目立项数为9项,市科委共资助90万元,区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匹配资助315万元;08年我区科技企业申请创新资金项目数达42项,最终有21个项目得到了市区联动项目的立项支持,11个项目得到区级立项支持,市科委共资助370万元,区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资助企业665万元。得益于国家对科技创新扶持力度加大的有利条件, 2009年是近年来我区申报创新项目立项数最多的一年。2009年度,我区上半年有9个项目获得第一批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立项支持,共得到国家565万元无偿资助;下半年又有1个项目获得第二批国家创新基金一般项目立项支持,有3个项目获得国家初创型创新基金立项支持,共获得国家175万元无偿资助;今年的市创新资金一般项目申报30项,立项25项,加上由青浦区转来的1家企业,共有26个项目获得上海市创新资金市区联动项目的支持,市初创型创新资金申报8项(立项4项);上述30个项目共获得市级无偿支持510万元,区级匹配支持540万元。
通过对创新资金实施情况的总结,我们对开展创新资金工作主要有如下几点感受:
一、领导重视是做好创新基(资)金工作的保证
与大多数区县一样,我区的创新基(资)金扶持政策也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过程:2004年以前,我区对国家立项的创新基金项目及市级种子资金项目的支持主要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由区科委依据市科委的要求给区政府打报告进行申请;2005年经过区科委与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以区府通知的形式对国家创新基金项目按国家支持额的25﹪予以匹配资助,对获得上海市中小型科技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培育型项目的企业,区财政按该项目获得上海市资助额的2倍予以匹配资助;2007年,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沪府〔2006〕12号)要求,推进虹口区创新型城区建设,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科技创新对于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虹口区人民政府于2007年9月制订下发了《虹口区关于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虹府〔2007〕26号)。该“政策”从“支持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应用和保护”、“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发展环境”、“增强节能降耗工作动力”、“推进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六个方面明确了区政府给予企业的政策支持,共计24条,并对每条政策都制订了相应的实施细则,明确了政策认定标准、申请流程和受理单位,方便了企业的申报,提高了政策的可操作性和透明度。
《虹口区关于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主要包括:鼓励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申报并被评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申请专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300元至1200元不等的专利申请费用补助;对被评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被评定为“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上海名牌产品”或“上海市著名商标”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励;积极支持企业参与制定各种级别的技术标准,企、事业作为第一起草者参与制定的上海地方标准发布后,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企、事业作为第一起草者参与制定的行业标准发布后,给予一次性资助10万元,企、事业作为第一起草者参与制定的国家标准发布后,给予一次性资助20万元;鼓励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对新建并经认定的“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资助20万元,对新建并经认定的“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按市、区1︰0.5比例给予匹配资助,对经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资助100万元;推动实施虹口区科技小巨人工程,对经评审认定的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含培育企业),按市、区1︰1比例给予匹配资助,对经评审认定的虹口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助。政策对创新基(资)金项目的扶持进一步给予了明确,即对获得国家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按国家资助资金25﹪的比例匹配资助,对获得本市创新资金项目立项支持的项目,按本市规定给予资助。
这些政策的制订实施离不开区府各级领导的重视,更与区科委领导的奔走呼吁密不可分,上面所讲的“24”条政策就是由区科委牵头起草制订的。除了政策的制订,区科委领导还积极参与相关科室下企业进行走访调研,认真了解企业在创新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热情宣传我区扶持企业创新发展的优惠政策,努力为科技企业和科研工作者排忧解难。
创新资金对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作用明显,为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开发力度,虹口区近年来不断增加科技发展资金规模,2008年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规模达到6000多万元,2009年专项资金规模达到了8000多万元。投入加大、政策聚焦,为我区一批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发展壮大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如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上海三高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上海维安热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仕达卫宁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三吉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中技桩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兴安得力软件有限公司等一批年收入在几千万至上亿元的科技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都曾获得过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20万元至150不等的资助。其中,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已于09年12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
二、加强走访调研是提高创新基(资)金项目立项质量的重要环节
创新基(资)金项目能不能顺利实施,取得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除与项目的技术水平及市场开拓能力密切相关外,还取决于企业的研发能力,领导团队的管理水平以及历年来的经营业绩。一家经营稳健,信誉良好的企业顺利完成创新基(资)金项目的概率要远远高于经营不稳、管理无方的企业。项目的技术水平如何,这有专家组的评审把关,无需区县科委操心,而企业的实际运作情况如何,是我们区县科委必须加以调查研究确实掌握的,这关系到立项项目的好坏也是区县科委初审把关的关键。对创新(基)资金项目立项后不能通过验收的情况,我们也进行了分析,究其原因,有因公司解散项目无法进行的,有因技术指标达不到申报要求的,有因市场变化经济指标设定过高无法完成的,个别企业存在申报项目(向政府要钱资助的时候)非常积极,盯得很紧,项目申报成功以后,工作就显得比较消极,主要表现在:研发工作不能按计划的时间节点开展,研发资金、人员不能及时到位,随意性比较大,监理年报不能及时上报,信息沟通不及时;极个别项目企业还有不履行任何法定程序突然消失的。总之,不能安期进行验收的项目情况各异,原因多种多样,但其主要原因在于企业自身质量不高,在其进行项目申报时就存在经营业绩不理想、经营活动不顺利和管理团队不正规等一些先天不足的问题,这为以后的项目实施和验收工作带来了隐患。因此,在项目评审立项前,加强对项目申报企业的实际考察就显得尤为重要,这关系到立项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和通过验收。不少企业在进行项目申报时,往往把项目的市场前景过于理想化,甚至有夸大项目经济社会效益之嫌。要防止或者减少以上情况的发生,只有加强对企业的实际调研,通过查看企业在人员、生产场地、实际运作方面的情况以及上年的收入与税收情况等,可基本掌握一家企业的真实状态。09年起,市科委对申报创新资金一般项目的单位,要求提供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企业纳税申报主表,也就是想了解企业的持续经营情况,以提高立项项目成功率。
三、监管到位是提高创新基(资)金项目验收合格率的主要手段
为加强对立项项目的管理工作,及时掌握企业科研和经营活动,我们除定期与企业沟通联系外,每年我们都组织创新基(资)金项目企业召开一次创新基(资)金管理工作会议,用于总结一年来创新基(资)金工作开展情况;通报本区创新基(资)金立项、验收情况、指出存在问题与不足;听取企业创新基(资)金项目实施情况汇报;解答企业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疑惑与困难。更主要的是,创新基(资)金管理工作会议是对立项项目单位的一次培训会,每次会议我们都邀请市火炬中心的老师给大家讲一课,授课内容从资金保障、人力保障、资金的使用、账目的登记、监理报表的填写以及项目验收的标准等都一一进行讲解,使项目单位对项目的执行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便于企业安时间节点开展工作。这种会议、电话、走访的形式,在某种意义上讲,对项目企业是一种善意的提醒,也是科委与企业加强了解增进感情的主要渠道,对促进创新基(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效果是十分明显的。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认真学习兄弟区县科委好的经验,针对近年来我区在创新基(资)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作为区县一级的科技主管部门,在项目申报时要严把申报企业质量关,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单位的实地考查,要确实掌握企业的运作情况,要加强与区工商局和税务局的协调,对企业的诚信情况、经营情况以及纳税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好的企业我们要重点推荐,对可信度不高或有不良记录的企业要严格把关。二是在进行项目申报时,要求企业如实申报,要根据自身的实力和产品研发周期设定可行的经济、技术指标;项目通过立项后要积极组织实施,做好计划,落实好人员和经费,按照相应的时间节点开展研发活动。相信,随着评审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一大批有实力和真正有较高技术含量的项目将会得到更多的政策扶持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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